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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社区规章制度15篇

分类:范文 日期:2024-06-28 02:45人气:加载中...


社区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推荐度: 社区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实用】社区规章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规章制度1   我社区文体活动室专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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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社区规章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社区规章制度15篇

社区规章制度1

  我社区文体活动室专为社区内广大居民设立,上为社区居民拓宽休闲领域,自娱自乐的活动阵地,为使本室活动正常开展,有益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特订出如下,望大家自觉遵守。

  1、开放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2、室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自觉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3、棋牌活动技术规定:同桌人员在活动前共同商定,在活动时间内不得争吵,不得喧哗,棋牌活动,文明有序。

  4、爱护公共,活动前每桌由一人领取棋牌器材,活动结束时,要清点装箱归还。(附文体器材明细)

社区规章制度2

  一、督办工作原则

  1、督办工作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上级和办事处党政办、社计办中心工作进行,使督办查办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上级中心工作。

  2、督办要实事求是,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3、督办要注重实效、讲求效率和质量,推动社区工作得以落实。

  4、要坚持一事一办,凡上级或领导批办的事项,一事一查、一事一报,不得漏报。

  二、督办工作范围

  1、对办事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

  2、对市、区领导重要批示及上级机关交办督查的落实。

  3、对市、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等。

  三、督办工作程序

  1、凡社区收到上级下发的督办件应先交到社区指定的.人员进行登记,督办件要按时限完成,并将已完成的督办件交到街道相关科室存档。

  2、社区接到下达的督办任务后,社区主要领导要抓紧督办、按时限完成督办件。

  四、督办工作时限

  1、对市、区转发的督办件要按要求时限回复,无时限要求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重大复杂事项督办件要跟踪办理,及时报告办理进度。

  2、对市、区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不得漏报、积压或谎报。

  3、对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各科室下达的督办件要按时完成,并要做到件件有落实,

社区规章制度3

  一、 绘画:每周一、四下午16:30——18:30时

  书法:每周二、六下午16:30——18:30时

  剪纸:每周三、五下午16:30——18:30时

  手工制作:每周二、四上午11:00—12:30时

  二、 学员不得随意缺课,如学员自己有事造成缺课没有上一律不补。

  三、 学员应按时上课,课间请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四、 学员不得损害教师公共财物。上课不得吃带皮壳食物,保持教师卫生干净整洁。

  五、 为维护课堂秩序,确保教学质量,任何未报名者不得随意进出课堂,若有意参加请及时报名。

  六、 学员之间相互切磋,教学相长,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社区规章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是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实施“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

  第四条社区要按照“形成一套机制、明确一套程序、留存一套档案”的要求,加强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将其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保管柜(架)、有档案实体保存。

  第六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1上级部门有关“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办法、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等文件材料;

  2社区落实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党员联系户名单、居民代表名单、居民代表联系户名单等表册;

  3村改居社区要建立党组织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社区“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

  4城市社区要建立党组织征求意见过程情况档案,社区“两委”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相关单位商议工作档案,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

  5每个决策事项的内容和有关原始资料;

  6推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工作中形成的宣传稿件、工作经验等。

  第七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

  2及时将本社区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对全部档案实行安全规范保管,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密切配合社区各项工作,积极提供档案利用;

  5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在离职前办妥有关档案交接手续。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依法追究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规定的责任,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涧西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主要是城市社区不履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贻误工作或有损群众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人的责任:

  1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中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

  2对推行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指导不到位,决策程序不规范,造成上访事件的;

  3对在推行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

  4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情况监督不到位,致使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流于形式的。

  第六条违反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社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未通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个人擅自决策或决策的事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

  2按照规定应实行公开而没有公开,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公开不及时,在公开中弄虚作假、搞暗箱操作,引起群众误解,造成群众上访的;

  3随意变更已通过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违背群众意愿的;

  4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执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中不履行监督责任,致使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流于形式的;

  5其他违反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七条责任追究措施:

  1情节较轻,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对街道办事处、社区两级责令写出检查,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的,对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效能告诫,对社区“两委”班子进行集中整顿;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是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党员的可给予政纪处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是社区干部、不是党员的提请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讨论确定处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第八条实行追究公开制度。建立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职责体系,对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和事在全区公开曝光。

  第九条实行综合考核制度。区委组织部要把推行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三级联述联考联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负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

  一、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街道办事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街道办事处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建设与管理、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3领导、支持和确保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政府管理职能;领导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协调好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及其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切实关心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党工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5指导社区、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做好党建工作,根据机构的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党的组织设置。对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宏观指导,审批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所属党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

  6协同区纪委抓好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协同区纪委查处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积极向区委推荐优秀干部。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会议制度

  (一)党工委会议。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应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街道办事处的重大事项均由党工委会议按照规定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上级指示在本街道办事处的贯彻执行。

  2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所属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重要工作。

  3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奖惩、调配及确定。

  5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6街道办事处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建设以及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8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党建工作会。按照党建全覆盖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一般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成员和所属党组织负责人。

  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管理和服务工作;交流社区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区域性大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工作。

  (三)民主生活会。按照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x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

  (四)中心组学习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会每月不少于x次。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成员。

  三、运作机制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街道办事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工委的工作运行机制。

  1议事决策机制。凡属街道办事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会议根据本级的议事范围,按照确定议题、预先告知、会前准备、集体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的程序召开会议决定。对决定或决议的内容应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抓好贯彻落实。

  2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根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党工委作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领导核心,对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根据分工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党工委要建立对所属党组织的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其工作的领导、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

  3指导协调机制。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辖区单位的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要发挥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会议、结对共建等组织和活动载体的作用,加强对驻区单位参与“三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资源整合和共享的长效机制。

  4党建工作支撑保障机制。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人、财、物的投入,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抓好专兼职党群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要将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预算,为党建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要为基层党组织日常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保障。

社区规章制度5

  1、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 30--11: 30,下午15: 30--17:30。

  2、活动室由社区负责管理,包括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活动室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维持工作。使用者要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活动室的`钥匙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活动室。

  4、请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正确使用活动器材,不得在器材上刻记、涂画等,凡损坏者照价赔偿。乒乓球、桌球的相关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等)、图书等由活动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室内设施物品搬出活动室。在活动室使用相关活动设施都必须在使用后将物品放回原处。

  5、请保持活动室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吵闹。请维护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吸烟。

  6、节约用电,活动室关闭时负责人员请确认照明是否关闭,打扫好室内卫生并关好门窗。

  7、请自觉遵守本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氛围,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并互相监督。

社区规章制度6

  健康教育是所有卫生问题、预防办法和控制措施中最重要的,是一种进行宣传和普及医药健康知识的活动,也是人们预防疾病保持和促进身心健康的必要方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健康教育是社会发展和医学进步的产物,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单纯的医疗服务走向以预防、治疗、护理、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通过科学实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便于社区居民树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行为和生活方式,对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健能力和群体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1、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健康教育的意义

  健康教育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重要职能

  在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和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整体模式转变的新形势下,人们对健康的需要已不仅仅停留在维持生命和没有病痛的水平上,而是需要不断的保持和促进健康。健康教育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组成部分,是社区医务人员的重要职责。

  健康教育是一种治疗手段

  现代医学,许多疾病与人们的不良习惯有着密切关系,要治疗这些疾病,最根本的'办法不是靠药物,而是通过健康教育来改变病人的不健康行为,突出作用为健康教育是一种增进健康的有计划、有目的、有评价的教育活动,影响和改变人的不健康行为,引导人们养成有益的健康行为,使之达到最佳的健康状态,对临床各种诊疗起到增效作用。

  开展健康教育应掌握的相关知识

  健康教育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它所利用的原则,来自医学、教育学、心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在医院健康教育中行为科学、传播学和预防医学是应借鉴的主要基础学科[5]。行为科学是健康教育基础理论的主课,而健康教育又是培养健康行为的科学。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的基础上,为适应健康教育的需要,拓展知识面,组织编写健康宣教材料,进行学习交流。

  健康教育是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当今发达国家和的疾病谱、死亡谱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其主要死因不再是传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是这些疾病的危险因素,这是医药所不能解决的。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方式有益于减低危险因素,预防各种“生活方式病”。

  健康教育是全球推进“人人健康”的核心策略

  它一项低投入、高产出的保健措施,大力推进健康教育,探索具有社区特色的健康教育,是提高公民素质,增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保障。据资料,20xx年我国卫生消耗6100多亿,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因病、因伤残、过早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800多亿,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两项将近14000多亿。我们的健康科普教育如果做好了,基本可以使各种疾病减少一半,寿命延长十年。

  健康教育是提高自我保健意识的重要渠道

  自我保健是指人们为维护和增进健康。为预防、发现和治疗疾病,自己采取的卫生行为角度上看,健康教育是一项效益大的保健措施。只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才能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其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人们实行躯体上的自我保护、心理上的自我调节、行为生活方式上的自我控制、人际关系上的自我调整。

  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树立良好的卫生服务形象

  医护人员在诊疗中能开展健康教育,既满足患者的需求、解除心理负担又营造一个有利于患者身心康复的治疗环境,从而降低医患纠纷发生率。

  2、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健康教育的实施措施

  建全健康教育机制

  社会在健康方面对医疗和防疫的挑战已经逐渐转向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挑战。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功能,是实施保证社区居民健康的重要措施。树立长效健康教育机制来积极开展形式活泼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健康意识,促使社区居民自觉采纳有利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实施灵活多样各有特色的教育形式

  通过语言教育(采用口头交谈、健康咨询、座谈等)、文字教育(采用标语、健康教育处方、卫生小册子、折页、卫生报刊、卫生墙报、卫生专栏等配合图片、照片、电视)、门诊就诊即时教育和定期健康教育专题讲座这四种结合形式以增强宣教效果,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健康教育的内容得到恰如其分的表现,使受教育者易于接受,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扎实有效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世界糖尿病防治日”、“世界高血压防治日”等宣传日,在社区大力推动健康教育工作,使更多的健康和亚健康的社区居民受教育。积极组织社区开展结核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知识讲座等,使患者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提供的平台获取健康知识,彼此互通最新医疗信息,相互鼓励,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

  科学实施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投资理念

  通过科学健康教育使社区居民进一步掌握了医疗保健的常用知识,懂得健康投资就是为了防病、治病、恢复和发展人们最基本、最普遍的社会活动能力、劳动生产能力而消耗的经济;大部分家庭参与订购健康知识书刊、打预防针等活动,增强了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使之达到最佳健康状态,有效地控制了病情的发作,降低了发病率,对人们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例如20xx年我院根据卫生部提出,甲型H1N1流感防制要加强健康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院各社康中心陆天内,在本社区连续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人份,“防感汤”20327人份(其中投放精包装好的预防药物“防感汤”8000人份);通过这次宣传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投放预防药物,使广大居民掌握了自我防护的有关知识和防治方法,有效消除了部分居民恐慌心理,为下一步做好预防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并把政府的关爱行动落到社区居民中,获得群众好评。

  倾听是交流沟通技巧的基础

  沟通技巧就是一个真诚、认真对待承诺,说到一定做到,用真诚的眼神拉近与患者距离。医务人员通过倾听了解受教育者的基本情况、问题的想法与根源,在倾听的过程中要认真耐心、主动参与、分析要点,再配以有谈话沟通技巧的发问,使回答者作出清楚、完整而真实地回答,从而获得一些意想不到的信息,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的指导。

  树立”换位思考”实施健康教育

  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该怎么办?”活动始终贯穿于健康教育之中,要用“五心”(热心、爱心、耐心、细心、同情心)教育病人的病情知识、并发症及不治疗和治疗的后果,正确对待自己所患的疾病一样。在实践过程中,肿瘤病人是健康教育的重点,因为患有恶性肿瘤的病人,健康教育一次二次是难以接受的,因此需要我们要有“五心”使他们去接受教育,配合治疗,从心理上达成共识,使医患之间的满意度力争达到100%。

  由此可见,通过实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健康教育是利用社区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与过程,转变社区居民从“普及专科卫生知识”延伸到建立“健康行为”的健康观念,激励社区居民为自己的健康负责,改善人们健康相关行已成为人们实践的共识,对社区健康教育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性。

社区规章制度7

  学校办学宗旨

  1、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有效的教育方法,传授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3、沟通与学校、社区、家庭的联系。家长学校要适应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适应解决新 形势下家教新问题的需要,为促进儿童少年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研究和探讨家庭教育问题,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和方法。

  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赌博,不吵架,文明礼貌,处处做孩子的表率。

  3、尊师重教,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理论和方法,遵循教育规律,与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下一代。

  4、尊重孩子人格,不体罚,不讽刺挖苦,不溺爱,与孩子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关系。

  5、积极参加家长学习的各项活动,家长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共同提高。

  6、关心学校,积极为家长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努力做合格家长和优秀学员。

  教师职责

  1、根据授课任务认真制订授课计划。

  2、认真选择有针对性的教材。

  3、认真钻研,认真备好课。

  4、每次授课都要把纲要和要点印发给学员。

  5、每学期根据办学情况写出经验总结,定期交流。

  6、根据学员的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给予合理的评定,评选出"优秀学员".

  校长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推动家庭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2、办好家长学校,聘任家长学校教导主任、教师,组建家长学校委员会班子,制定奖惩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活动,探讨家庭教育的理论,指导家庭教育的实践,开展家庭教育的工作,总结家庭教育经验。

  4、做好学员思想工作,经常召开学员代表来座谈,及时了解和掌握办学情况,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学员学习制度

  1、认真听课,上课时专心听讲,不交头接耳,不随便说笑。

  2、认真做听课笔记,尽可能结合实际写一些心得体会。

  3、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作业态度要端正,字迹工整,不潦草。

  4、平时能联系实际,将学到的知识有机地运用到实践中去。

社区规章制度8

  随着现代社区生活的快速发展,社区居民之间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冲突逐渐增多,为了更好地处理各类问题,社区会议应运而生。社区会议的顺利召开,对于维护社区治理和增强居民参与意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规范社区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规章制度,本文将对社区会议的议事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会议的召开

  社区会议应根据需要召开。一般应在社区对于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主要议程内容,至少提前3天进行公告通知。

  1.召集人

  社区会议的召集人应为社区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人员。

  2.参加人员

  社区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居民和社区委员会委员。社区机关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对于需要进行广泛民主表决的问题,应邀请相关人员或代表列席会议。

  3.参加方式

  社区会议可以以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由召集人决定。

  二、会议的议事程序

  社区会议应按照以下议事程序进行:

  1.主席宣布会议开始。

  2.选举会议主席和秘书。会议主席应由社区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派人员充任。秘书应由社区办公室人员或会议参加人员充任。

  3.审议和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

  4.各议程主题按先后顺序进行。

  5.各议程主题应有专人进行简报或发言,参会人员按照议程出题材料进行讨论或者发表看法。

  6.表决。对于决策性或者意见性议题,参加人员应进行民主表决,表决结果应作为决定执行。

  7.闭会。

  三、会议的记录

  会议的记录应由会议秘书完成。秘书应在会议进行期间进行实时记录,对于会议的表决结果和主要发言进行记录,记录结果应当与实际会议情况相符合。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会议召集人、主席和秘书。

  2.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3.会议的出席人员名单。

  4.会议的议程和主题。

  5.会议主题的简要说明。

  6.会议的主要发言和表决结果。

  7.会议其他事项。

  四、会议的纪律

  社区会议是集体讨论和决策的平台,为确保会议保持良好的秩序和效率,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制度:

  1.不得在会议期中私自离席。

  2.不得在会议期间打断他人讲话或者干扰会议的正常秩序。

  3.不得发表不当言论或者动用暴力对会议产生干扰。

  4.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商业宣传或推销,不得在会议现场向会议参加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赞助或福利。

  5.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个人攻击、侮辱或泄露他人隐私。

  6.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违法行为。

  7.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个人自我表现。

  以上制度应严格执行,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参加人员,应当进行提醒、警告和记过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可以被取消参加资格。

  五、会议的安全

  社区会议是公共活动,为确保会议的安全和秩序,参加人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参加会议。

  2.不得在会议期间影响场内秩序,不能进行扰乱、骚扰、干预等行为。

  3.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与会议组委会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沟通协商,不能采取过激措施。

  以上制度应严格执行,对于违反会议安全制度的参加人员,应当进行积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情节严重者可以被取消参加资格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会议的'评估与总结

  社区会议结束后,应当进行会议的评估和总结。评估和总结应当有专人进行,对于会议中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反映并提出具体改善意见。

  评估和总结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会议的主题和议题。

  2.会议的出席人员名单。

  3.会议的执行情况。

  4.会议的实际效果。

  5.会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6.其他相关内容。

  结语

  社区会议的议事规章制度,是为了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集体讨论和决策的平台,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和积极性。通过规范化的议事流程和制度化的纪律要求,可以更好地维护社区秩序和安全,同时也可以促进社区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与发展。

社区规章制度9

  1、遵照纪律,守时守信,着装整齐,自觉接受养老服务站的安排和办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关爱、尊重老人,文明礼貌、耐烦周到、吃苦耐劳、标准服务。无厌烦、歧视、戏弄、难等行为。

  3、不收老人礼物,爱护老人财物。代老人购买物品时,要做到帐物清楚,实时结算。

  4、自动与老人沟通,实时了解他们的动态需求,如实向服务站反馈老人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营业培训和研究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营业素质。

  6、严格履行养老服务协议,产生违纪、违规、被投诉等情形,调查属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7、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8、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所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9、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10、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休息室等地。

  11、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

  12、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登记和交接手续,对不履行手续者如出现问题,当班者自负。

  13、每天下班前向工作中心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社区规章制度10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急救意识和急救水平。

  2、抢救时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统一指挥,各尽其职。

  3、根据抢救车管理要求对抢救物品进行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备用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5、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客观、准确、完整、真实、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

  6、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物品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紧急情况下可于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7、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8、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社区规章制度11

  一、巡逻队员上岗执勤一律统一着装、佩戴袖章,文明执勤。服从社区居委会领导和社区民警的`指导,按时上、下岗。

  二、进入巡逻岗位后,应严密注意巡逻区域内可疑人、事、物,依法盘查可疑人员。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三、发现治安事件及时报告110,依法保护现场,疏散周围群众。当队员正当防卫或意外受伤,应立即告知巡逻队主要领导,必要时通知保险公司人员赶来处置。

  四、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协助城管、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救助。

  五、队员必须爱护巡逻工具,凡在本人手中损坏或损失的工具将照价赔偿,并对当事人酌情处分。

  六、各组长应合理安排巡视路段并对巡逻队员严格考勤,上下班各考勤一次,定时定点巡视到规定地方接受监督签字,作好巡查记录。

  七、工作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玩手机、听单放机(mp3)、打牌或跟人聊天过长影响工作等。

  八、在岗队员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经常工作不力,作风散漫的,将依据相关制度酌情对其处理。

社区规章制度12

  1 、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规章、城市管理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2 、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审议。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3 、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内容、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以公示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4 、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5 、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会的评议。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社区规章制度13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带动贫困农户参与林业生产、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晋林改发〔20xx〕25号)、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精准扶贫工作规范>的通知》(晋林造发〔20xx〕49号)、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完善和规范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的意见》(晋林改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及林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成立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扶贫期间合作社成员达20个以上,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成员总数60%以上,主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的林业专业合作社。

  第四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数量、合作社成员人数原则上与造林任务量相匹配。

  第五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组建:

  (一)鼓励优秀人才领办。合作社领办人必须具有牵头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资金垫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具有一定出资、筹资能力,有绿化工程所需设备,能够组织承担造林绿化任务的民营企业法人、营造林绿化公司、林业大户、技术人员、村干部等,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发起、领办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贫困农户参与造林绿化。

  (二)支持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支持本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参与林业项目建设,获取相应的劳动收益和盈余分配。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成员比例不低于60%,每个贫困劳力自由选择,但只可以加入一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三)合作社的规模。组建合作社时,入社成员的人数必须达20人以上,并以适度规模为宜。

  (四)合作社出资额。合作社可根据吸收的贫困人口情况,确定出资额度,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林业生产有关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五)组建程序。

  1、建立内部组织与章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发起人应参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林改发〔20xx〕190号),制定适合本社特点的章程,召开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自身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章程,经过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严格执行。

  2、入社贫困成员审核。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领办人须将所有入社成员登记造册,详细注明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相关信息,汇总造表到县扶贫部门进行入社贫困人口信息审核,取得县扶贫部门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许可。

  3、登记注册。取得县扶贫部门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许可后,合作社领办人持审核许可材料、工商登记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

  4、办理造林绿化资质。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按要求完善相关材料后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帮助其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领《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扶贫专用)》证书。

  第六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培训:

  (一)对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培训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方式以室内培训和实地现场示范培训为主。

  (二)县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室内集中培训和一次实地现场示范培训。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合作社领办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带班人员。

  (三)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集中培训后,各合作社必须对入社成员进行培训,保证全员培训上岗。

  (四)承担县级重点工程的合作社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县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管理人员的实地现场示范培训。

  (五)每一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必须积极参加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提质增效等其他涉林方面的管理及技术培训,主动邀请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工程开工现场示范培训。

  第七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工程承揽:

  (一)本县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原则上由本县注册并取得造林绿化资质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揽施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承揽我县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等其他林业项目劳务性施工作业。

  (二)合作社承揽施工任务原则上服从属地管理,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在本乡(镇)范围承揽。对县级重点示范工程,县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统筹、调配、优选使用全县范围合作社。

  (三)工程承揽全部采用议标形式,详见《五台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议标办法(试行)》(五政办发[20xx]37号)。

  第八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施工管理:

  (一)贫困人员管理。

  1、合作社要加强对入社贫困人员的教育,积极引导入社贫困人员全员参加劳动。在承揽的工程施工中,必须保证参加造林绿化等劳动的贫困人员数量占入社成员数量的60%以上,保障贫困人员劳务收入。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允许合作社临时吸收合作社所在村、工程所在村及其他村非入社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劳动,以覆盖更多的贫困人口和保证工程进度。但临时吸收的贫困人员须经县扶贫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3、为保证贫困人员参加工程劳务,合作社须加强对贫困人员参加工程劳务的过程监督,建立“日台账、旬汇总、月总汇”报告制度。合作社对每天参加劳务的人员(包括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信息建立台账记录,每10天进行一次汇总,每月将汇总情况报送建设单位一份。

  4、工程建设单位须加强对合作社参加工程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派出的跟班作业监管人员要及时掌握参加劳务的人员总数,记入“施工作业管理台账”。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建立工程分级管理、分层责任落实制度。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合作社三级管理,压实责任。县林业主管部门须派出包乡(镇)技术员对工程进行包片管理,负责技术指导、培训、质量监督。各乡(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对每个村(工地)工程指派一名乡(镇)干部跟班作业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合作社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施工经理,必须有技术人员跟班施工作业,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记录好施工进度、质量、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台账。合作社领办人要经常深入工地,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设计》要求,整地、苗木、栽植、浇水、管护等作业程序必须把关到位,不得随意变更造林树种、苗木标准、整地规格,保证工程质量。

  3、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三)工程进度管理。

  1、造林专业合作社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落实工程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保证工程进度。要做好施工前的人员、物资、苗木等准备,推进工程有序实施。

  2、对组织准备不到位、工程施工进度滞后的合作社,建设单位要下发“工程进度催工通知书”要求加快进度,对进度严重滞缓、屡不整改、完不成工期任务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四)工程档案管理。

  造林专业合作社和项目建设单位都必须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并要求装订归档、专人保管。工程档案包括任务文件、投资计划文件、议标文件、项目合同、施工台账、验收申请、验收报告、项目施工计划、监理材料、总结报告等。

  (五)施工安全管理。

  合作社必须加强对入社成员的安全教育,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树立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在施工期间,合作社须给参加施工作业的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安全险项。

  (六)工程检查验收。

  工程检查验收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下,工程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第九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

  (一)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xx〕15号)进行会计核算,建立“成员账户”,准确记载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以及与造林合作社交易量(额)等内容,成员参加林业生产的天数和领取的劳动报酬一并计入成员账户;对合作社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和财政补助合作社建设形成的资产,必须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中,60%以上必须按成员劳动力交易量(额)返还成员。

  (二)承担林业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无特殊情况应保证入社成员中的贫困劳力常年劳务天数占总工程量的80%以上,确保入社贫困劳力年劳务收入达4000元以上,并保证按照造林亩投资总额的45%支付贫困劳力劳务费用,临时吸收的贫困人员参加劳务的收入标准与入社贫困人员一致。

  (三)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盈余返还成员部分以及劳务收入、补偿费用均采取“福农卡”(或一卡通)直付到人,经入社社员签字确认,由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全程监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十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考核与退出:

  (一)考核与奖励。

  1、对承担造林绿化任务的合作社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完成任务的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入社贫困成员参加劳动率、贫困成员参加劳务收入、组织管理、参加培训、档案管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按考核分值对全县参与造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合作社进行从高到低排队,实行“星级”合作社评选,排名前10名的推选为“五星级”合作社,优先参加下年度造林工程施工。

  3、在年度考核中,参与考核的合作社以及考核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问责,并予以处理。

  (二)退出及动态管理。

  1、对入社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合作社贫困劳力全年未参加承担的造林绿化工程的,可根据合作社章程使其退社,经合作社申请后,重新吸收相等数量的贫困劳力,成员退出与吸收要由合作社出具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与县扶贫部门审核同意后,变更有关材料。

  2、建立淘汰机制。承担造林绿化项目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后五位的,记入不良诚信名单。对连续两次工程建设考核在后五位的合作社,建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注消其《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扶贫专用)》证书。

  第十一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从事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县监委、审计、财政、林业、扶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社区规章制度14

  为营建健康幸福的生活环境,增强社区大众健康卫生意识,我村大力展开了“健康社区”的创建工作,并制定制度和措施,具体以下:1、改良社区环境卫生?

  1、居民区巷道、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背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背章养犬。

  2、居民区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3、居民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寄存货物及店外经营;经批准临时设置的销售网点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

  4、居民区卫生设施应布局公道,管护良好;使用煤制气、天然气的居民区应当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用于搜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居民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坚持常常消毒,做到无粪便溢流,无粪垢,无尿碱,无异味。

  5、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实行“1天1扫,全天保洁”制度。

  6、定期展开除“4害”活动,无“4害”滋生地,“4害”密度应当到达标准。

  2、公共场所禁烟?

  1、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任组长,其他人员任组员?

  2、做好制止吸烟的宣扬教育工作。

  3、凡制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在制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制止吸烟标志。

  4、及时劝阻在制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动,对违背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3、增进居民采取健康生活方式?

  1、定期展开健康知识讲座。围绕健康教育展开讲座,以怎样预防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病、结核病为宣讲内容,从健康生活方式的4大方面即公道膳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进行了详细地讲授,同时引导居民要加强自我保健,防患于未然,建立起正确的健康理念,使大家都能安享幸福生活。

  2、健康教育宣扬栏定期更换。

  为使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健康教育相干健康知识,社区每个月都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扬栏,宣扬栏内容以平常生活保健、常见疾病预防、健康知识普及等内容为主,内容丰富的宣扬栏很好地普及大众防病治病知识,巩固健康教育宣扬阵地。

  3、定期展开健康咨询活动。联合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展开健康咨询活动,在人群密集地张贴了宣扬标语,为居民大众提供了健康咨询,发放了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常见慢性病饮食调养等方面的宣扬资料。

  4、宣扬健康生活方式与行动。

  活动通过悬挂宣扬标语,设立健康知识宣扬展板、发放折页、宣扬品等情势对控烟知识进行宣扬。向广大居民发出不送烟、不敬烟、不劝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勇于对2手烟说“不”的倡议,特别是对青少年,以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改变公众的传统观念,呼吁烟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阔别烟草,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大家纷纭表示禁烟控烟要从小做起,从身旁做起,为营建健康无烟环境做出努力。

  5、重点人群关注,创新养老经验。

  落实各项社保制度,推动社区居民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参保落实,做好困难家庭健康帮扶,健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热情为老年人服务,提供免费体检、保健咨询、运动指点等贴心服务。

社区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居民依法实行自治,创建社会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在社区内各类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计生协、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志愿者等社区内各类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工作。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办事处开展工作,办理办事处委托的有关事务;接受办事处对社区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属于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社区居民和社区自治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必须在广泛征求居民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或修改。一经通过,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会议

  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户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过半数或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过半数,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会议的决定,社区居委会及全体社区居民必须遵照执行。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通过本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选举或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

  (四)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

  (五)改变和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六)审查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七)讨论决定其他涉及社区居委会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会议。

  社区居委会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会议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计划生育、调解纠纷、维护秩序,向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五)向办事处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下设计划生育、经济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月16日为学习日,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居委会每周一次办公会,每季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总结前段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居委会议必须有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召开。

  (三)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年终考核计酬。

  (四)“三务”公开制度。“三务”公开包括党务、政务、财务。主要涉及社区内重要公开监督事务、成员的工作目标和分工及工资报酬、计划生育、财政收支等有关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建立“三务”公开栏,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征求意见,并于每月18日进行公开。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守则

  社区居委会成员是居民民主选出的利益代表人,是居民的公仆,应努力为社区谋发展,为居民谋利益。居委会成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主动接受居民监督。

  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五条本社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至3名,由居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社区居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居民小组成员职责:

  (一)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会议、居委会决定,组织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二)组织本组居民积极推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居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本辖区居民意见、建议和要求,当好居委会的耳目和参谋。

  (四)组织本小组居民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调查、掌握本小组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居民小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第三章社区居民

  第十七条本社区居民既包括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也包括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社区非户籍居民。

  第十八条本社区居民享有的权利:

  (一)本社区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l、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年满18周岁的居民(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参加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问题的权力。

  3、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管理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4、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二)本社区非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I、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3、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区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执行居民会议和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尊老爱幼、邻里团结,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争创文明幸福家庭,争做文明市民。

  第四章居民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议事内容:

  (一)各项社区建设规划是否切实可行,具体工作计划是否得到落实。

  (二)居民自治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的是否合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各项福利事业、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及其它社区重要工作如何开展。

  (四)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府决定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五)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是否尽心尽职,作风是否民主,行为是否廉洁奉公,居民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自治章程。

  (六)社区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项目财务开支是否合理。

  第二十一条议事方法:

  (一)定期召开居民会议报告工作,研究、解决自治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程序。

  (二)组织居民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及时征求居民意见,听取居民的要求和建议,通过代表介绍居委会重要工作情况。

  (三)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民主信箱,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及时回答居民的咨询。

  第二十二条议事原则:

  (一)议事必须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坚持言论负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议事程序。

  (二)居民议事决定问题时,必须有半数以上居民同意方为有效,少数人应服从多数人意见。对议事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不得责难和打击报复。

  第五章社区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时,必须充分依靠社区居民会议和广大社区居民,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做好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民必须理解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公益活动。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发展志愿者,实行社区志愿者登记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丰富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经常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孤、寡、残、疾、鳏和老年人、贫困户、失业者的情况,并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为他们提供经常性服务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社区内各类组织必须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第二十八条驻社区单位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要求,充分利用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不断增加为居民服务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对社区居民居住状况、人口状况(特别是育龄人员、失业人口、低保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第三十条制定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礼区治安的居规民约,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十一条社区居民必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做到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安宁。

  第三十二条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有权对社区内的各项

  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办事处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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