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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分类:范文 日期:2024-06-21 02:45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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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同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合同管理制度1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置业顾问每人手中都有一份空白的正式合同文本,用以向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

  第二条、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客服部销毁,合同由客服部专人保管实行领用制。

  第三条、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四条、正式合同签定前须先落实该房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第五条、合同所指价格为折后价。

  第六条、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遍,无误后交客户审查。

  第七条、请客户签字后,将合同送客服部审核无误,再送公司签字盖章。

  第八条、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第九条、客户应为交清首付或全部房款,并明确;配套费用的交款时间后方能签正式合同。

  第十条、补充协议须经公司认可。

合同管理制度2

  一、合同的签订按照XX程序文件办理。

  二、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按以下程序办理:

  1.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同意,才可办理加盖合同专用章手续。

  2.各部门保存合同复印件,监管合同条款执行情况。

  3.财务会计保存合同复印件,监管应收应付款项。

  三、合同章由行政部管理,并由主任负责保管和使用。

  四、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合同章时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合同名称、盖印份数、承办人、批准人等。

  五、未经批准,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合同章交予其他人员携带和使用;不得在空白的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六、分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在签订后要将正本上报XX一份备案。

  七、行政部对所有经济合同文本进行分类、编号、建档。

  八、因工作需要使用合同文本时,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在一周内归还。如因特殊情况须延长使用期限,须经重新办理申请。

合同管理制度3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 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 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定金支付后,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 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 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 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订

合同管理制度4

  店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供应商合同、租赁合同、员工合同、销售合同等。这些合同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保障企业利益和维护良好商业关系的基础。

  内容概述:

  1. 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合同的起草、审批、签署权限,确保所有合同经过适当的审查和批准。

  2. 合同管理职责:设定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

  3. 合同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合同条款进行法律和商业风险分析。

  4. 合同执行监控:定期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5. 合同档案管理:规范合同存档、检索和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6. 合同纠纷处理:制定纠纷解决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

  7. 法律合规性:确保所有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风险。

合同管理制度5

  一、目的和范围:

  本着公司与员工双向选择、自由用工的原则,监督中心承诺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提高员工绩效和劳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与《劳动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释,以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为准。 本规定适用于监督中心所有员工。

  二、权利和责任

  1、 监督中心主管负责与公司人事一起统计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

  2、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个月通知监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员工;

  3、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

  4、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1个半月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面谈,同时填写评价表;

  5、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一个月把员工填写的《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和评价表提交公司人事;

  6、 公司人事委讨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员工本人。

  三、具体规定:

  1、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提前1个半月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

  外地工作,应本人签字后以传真或扫描的方式把意向书反馈到监督中心;凡不按时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权利;

  2、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不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应提前1个月向监督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监督中心考虑与员工面谈并做相应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应在员工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交员工申请给公司人事部门;

  3、 填写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表示本人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由监督中心经理与员工面谈,并填写《员工评价表》,对员工进行一个合适的评价以及推荐公司续签合同;

  4、 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理由

  1) 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

  2) 合同存续期间四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并无任何改进措施的;

  3) 无理拒绝工作三次以上的;

  4) 工作态度恶劣,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四次给予低评或者两次被甲方遣返的`;

  5) 一次性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达20天的;

  6) 本人不愿意续签并经过监督中心经理挽留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

  7) 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的;

  8) 给监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声誉受损的;

  9) 泄漏公司秘密,例如泄漏工资奖金等公司规定的秘密;

  10) 其它。

  四、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解释:

  1、 一次性连续旷工是指海休期间休完海上占用的双休和节假日逾期不到公司报到的,并

  无任何书面或者电话、邮件等方式请假的员工;

  2、 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时间20天为界,20天以下员工本人书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 应给与训诫和降级处理,原则上监督中心应给与续签推荐;超过20天并经过谈话仍然 不愿意悔改的员工应推荐不予续签合同;

  3、 其它解释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释。

  五、附件

  附件一: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员工本人填写)

合同管理制度6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工程计价政策和价格信息。

  二、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提供的初装工程量清单,进行入网费用的预算编制。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招标标底的`初步计算,为项目投资计划、招投标活动及施工合同的签订提供依据,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四、草拟并签订施工合同,协同相关部门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为项目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五、负责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和进度款的合理支付。

  六、参与图纸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7

  1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本公司与业主(客户)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需求已明确并为双方所接受,公司具有满足合同需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经营部、财务部和住宅管理处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3相关标准要素

  3.1gb/t19002-iso9002 4.3

  4相关文件

  4.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4.2《业主公约》

  4.3《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收取物业管理费标准》

  4.4《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

  4.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6《大厦入伙的.管理》

  5职责

  5.1经营部负责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5.2物业管理处负责办理房产交接、验收、服务跟踪手续

  5.3财务部负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收取

  6实施程序

  6.1根据相关文件和物业管理方案的具体要求,由经营部起草物业管理合同方案,其中包括双方责权、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6.2物业管理合同方案经经理办公会讨论评审后,确定正式物业管理合同,并作书面评审记录。

  6.3经营部根据市场情况、成本预测及有关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6.4经营部同业主(客户)正式签定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6.5财务部负责办理业主(客户)缴费手续。

  6.6物业管理处负责与业主(客户)进行房产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

  6.7当合同发生修改时,由经营部将修改方案交经理办公会讨论评审,形成合同修改方案,并作好书面评审记录。

  6.8对于已成立了业主管委会的和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将按以下程序运作。

  6.8.1对于已成立了业主管委会的,由经营部将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报业主管委会讨论通过,如未获通过,则按上述6.7程序评审。

  6.8.2对于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由经营部将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征求业主意见,按多数人同意,则为通过办理。如未获通过,则按上述6.7程序重新评审。

  6.9将已获通过的合同修改方案,以书面形式确认,经营部负责将更改后合同发至相关部门。

  6.10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存,保存期限为长期。

  7质量记录

  7.1物业管理合同

  7.2合同评审记录

合同管理制度8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风险:通过全面审查,可以预防潜在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提升效率:明确的.审批流程能加速合同签订进程,减少因疏漏导致的延误。

  3、保障利益: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4、强化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合同管理制度9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1>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3>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合同专业管理组审查通过后,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审查,由合同专业管理组将合同草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属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可使用单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合同专业审查

  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1>经济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2>合同文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0合同履行、变更

  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合同终止

  0、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元):

合同管理制度10

  劳务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部分,它涵盖了从合同签订、履行到解除的全过程,旨在保障企业与员工双方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合法。

  内容概述:

  1.合同制定:明确合同的基本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福利保障、试用期规定等。

  2.签订流程:规定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查、谈判、签署及备案等环节。

  3.合同履行:规定员工的工作职责、考核标准、奖惩机制,以及企业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4.变更与解除:设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条件,以及解雇、辞职、终止合同的合法理由和程序。

  5.劳动争议处理:建立内部调解机制,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时限。

  6.法律遵从性:确保所有合同条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规,定期进行法律更新和合规性审查。

合同管理制度11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对于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它能:

  1. 缓解住房压力: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稳定住所,减少住房市场供需矛盾。

  2. 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公正分配,防止资源集中在部分人群手中,提升社会公平感。

  3. 维护市场秩序:防止经济适用房被不当利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4. 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合理配置住房资源,有助于城市的长期稳定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12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保障企业利益: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预防潜在的.经济损失,降低违约风险。

  2、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3、提升客户信任:专业、规范的合同管理,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感。

  4、提高效率:标准化的流程能提高合同签订和执行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

  5、促进内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合同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使订立合同的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一方主体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除外)、协议(书)或其它内容涉及各方当事人实质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职责:

  4.1.公司经济合同部、控股子公司或项目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4.2.公司经济合同部为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2.1.拟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2.对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签订有权参与、审查并提出意见;

  4.2.3.监督、指导、协助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处理合同纠纷;

  4.2.4.制订合同示范文本;

  4.2.5.其它综合管理职责。

  4.3.公司经济合同部同时为公司本部的合同管理部门,其依照本制度4。4条之规定对公司本部履行管理职责。

  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应明确各自的合同管理部门,并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4.1.拟订、完善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4.2.对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4.3.统一负责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档案管理和信息反馈;

  4.4.4.处理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纠纷所涉及的法律纠纷事宜;

  4.4.5.其它相关职责。

  4.5.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情况全过程负责。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公司临时借、聘人员以及试用期人员不得作为合同承办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5.1.依本制度规定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4.5.2.组织合同谈判;

  4.5.3.依照公司经济合同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合同;

  4.5.4.负责合同报审并跟踪合同的履行;

  4.5.5.负责按照公司部门、项目部的规定保管承办合同的档案;

  4.5.6.其它相关职责。

  4.6.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6.1.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财务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6.2.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6.3.协助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4.6.4.按照合同约定审核收支事项;

  4.6.5.其它相关职责。

  5.内容及要求:

  5.1.合同的订立

  5.1.1.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并收集保管相关文件。审查事项如下:

  a)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内容与实际相符;

  b)拟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c)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d)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e)具有履约信用,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f)其它应审查事项。

  5.1.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经济合同部下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由公司经济合同部逐步发布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未经公司经济合同部批准,不得更改合同示范文本条款。

  5.1.3.重大合同的签订,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同谈判。

  5.1.4。合同按照公司授权体系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逐一落实审批意见,由合同承办部门送交有权签署人签署合同后,方可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章。

  5.1.5。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除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或无合同专用章外,一律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不得以部门或项目部印章代替。

  5.1.6.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负责管理。用章同时应做好登记备案。

  5.1.7.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按照签订合同的程序办理。

  5.2.合同档案管理

  5.2.1.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签署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

  5.2.2.合同正式签署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至少应留存两份合同原件,合同承办部门须将其中一份送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办理收支事项的凭证,由财务部门存档。

  5.2.3.合同承办部门应留存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相关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备查,并设专卷统一保管。

  5.2.4.特殊情况公司仅有一份合同原件时,财务部门留存合同原件,合同管理部门留存合同复印件。

  5.2.5.归档的合同原件应作永久性保管。

  5.2.6.合同的借阅按照档案借阅的有关规定执行。

  5。2。7。项目部、控股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经济合同部要求按时将合同信息报公司经济合同部备案。

  5。3。合同的履行

  5。3。1。合同生效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合同的履行,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提示有关部门、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和主张合同权利。

  5。3。2。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它保密信息。

  5。3。3。公司经济合同部、项目部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可随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4.合同纠纷处理

  5.4.1.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承办部门发现存在重大争议或可能发生纠纷的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合同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管高管汇报。合同承办部门会同合同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问题。

  5.4.2.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如需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外委托。

  5.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关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对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各有关部门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并应主动、及时地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全面、完整的资料,不得故意隐瞒或遗漏。合同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要求合同承办部门指派专人参与仲裁、诉讼或出庭作证。

  5.4.4.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由合同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4.5.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建立诉讼、仲裁案卷,以备查考。

  6.相关文件:

  6.1.《档案管理制度》

  7.附则:

  7.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配套合同、其它按照本制度审批后可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的管理,应按照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7.2.经济合同部是本制度的建立、维护和贯彻的责任部门,并负责制度的解释。

  7.3.公司各层级、各专业应在本制度所确定的原则和框架范围内,建立适用的管理文件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制度14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它涉及印章的申请、保管、使用、登记和审计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运营安全。

  内容概述:

  1. 印章申请:明确印章制作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理由、审批权限和制作标准。

  2. 印章保管:规定印章的存放地点、保管人职责,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3. 印章使用:设定印章使用的`授权机制,包括使用前的审批、使用时的监督和使用后的记录。

  4. 印章登记: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每一次印章的使用情况。

  5. 印章审计:定期进行印章管理的内部审计,检查印章管理的合规性。

合同管理制度15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2 职责

  2.1 厂办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2 企管办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3.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厂办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厂办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3.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其他要求。

  3.3 厂长办公室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3.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厂办等单位审核、确认。

  3.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期满。

  4.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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