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乔和小说读后感通用5篇

分类:读后感 日期:2024-06-07 01:16人气:加载中...


我们写读后感是对书籍中情感共鸣的思考和反思,通过写读后感,我能够启发他人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思考和评论,职场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乔和小说读后感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乔和小说读后感篇1这是一本写狼的纪实小说,主角是一头名叫格林的小狼。小的时候有关狼的传说,那都是凶狠、残暴的反面形象,家长拿来吓唬小孩子,往往也用狼来啦之类,形容词中只要是有狼那肯定都是贬义词,听闻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觉得不可思议。之所以对狼有了全面的.. ......

我们写读后感是对书籍中情感共鸣的思考和反思,通过写读后感,我能够启发他人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思考和评论,职场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乔和小说读后感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乔和小说读后感通用5篇

乔和小说读后感篇1

这是一本写狼的纪实小说,主角是一头名叫格林的小狼。

小的时候有关狼的传说,那都是凶狠、残暴的反面形象,家长拿来吓唬小孩子,往往也用狼来啦之类,形容词中只要是有狼那肯定都是贬义词,听闻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觉得不可思议。之所以对狼有了全面的认识和改观是几年前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看完后对草原、对草原狼有了全新的了解,心底认为不会再有比《狼图腾》更好的描写狼的书,不会再有比姜戎更了解狼的人。

看完这本《重返狼群》才觉得之前的想法太过简单,好文章,各有各的精彩!可能因为作者是女性,所以有着比男作家更细致的观察力,更丰富的情感,一点一滴把和小狼格林朝夕相处的经历写了出来,透过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感动之处,比比皆是。

关于小狼的名字,取自《格林童话》,寓意谱写新的童话。格林是作者从若尔盖草原救回的一只小狼,不得不说的是刚刚出生的小狼,离开父母,没有人教,就懂得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只有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卸下伪装。在与藏獒的交锋中,屡战屡败后,聪明的运用自己身材矮小、动作灵敏、速度惊人的优点惩治了那些欺负它的大狗,顺利的加入獒的团队。对待生病的主人,平时抢食护食的小狼不但寸步不离的守在主人身边,还把仅有的存粮留给她,谁说狼就是六亲不认。

印象最深的是两次系铁链,第一次是为了出行安全,毕竟带着狼上路有一定的风险,小狼对铁链表现出的宁死不屈,让人动容,几经周折之后,达成协议,系链也行,只可在前,不可在后,路线狼来决定,其实因爱你才跟你走,小狼绝不放弃骨气和尊严。第二次是放归草原后的小别,作者实在不舍格林,想用铁链把它留下,小狼明白,但还是默默承受,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

作者尊重狼道,在被抓伤的情况下都不肯剪格林的爪牙,因为那是它赖以为生的武器和生存的根本,推崇自由,不惜以身犯险,陪伴小狼一起远离人群,过着真正狩猎生活。这些都为小狼成功的融入狼的世界,被狼群接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看《狼图腾》的时候一直为最后的结局久久不能释怀,这本《重返狼群》圆了所有爱狼人的一个梦想,与《狼图腾》不同的是作者不但用文字,更是用大量的图片记录了小狼成长的每一过程,非常难得、非常珍贵。看着图片上毛茸茸的可爱小肉球,彤彤也禁不住要求,咱们也养一只吧!既然爱它,那就给它自由!作者深蕴狼的内心世界,再不舍,也要放手,也要给它自由,这才是真正的爱!也正是因为爱,才有了这本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巨作!

好书是要反复来读的,匆匆一遍写出的感想,实在不足以把全书的精华一一道来,如果没有看过的朋友,真心的建议有机会有时间的时候读一读,好书不容错过!

乔和小说读后感篇2

从幼儿园时阅读绘本,到现在阅读长篇小说,读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这个寒假,因为特殊的疫情,宅在家中的我,翻阅了家中许多藏书,第一次听到“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第一次看到《射雕英雄传》,进入了金庸神奇的武侠世界。

每当傍晚时分拿起书,在明亮的灯光下翻开总是能让人陶醉,金庸笔下塑造的每个人物都那么栩栩如生,呼之欲出:有狡猾奸诈的欧阳锋,有认贼做父的杨康,有行侠仗义的江南六怪,有贪吃美味的洪七公,有凶残成性的梅超风和陈玄风,傻里傻气的郭靖,聪明伶俐的黄蓉……

古人云“持勤补拙,与巧者俦”主人公郭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虽然天资愚钝,武功不能超凡脱俗,但他也有一种坚持不懈、勤奋刻苦的精神,一套武功别人练三四遍就会了,他要练上10天半月才练会。有时别人戏弄他他都不知,在桃花岛上,“老顽童”骗他背《九阴真经》,背到不懂的地方问“老顽童”,“老顽童”笑眯眯的不告诉他,让他硬背。郭靖完全不懂经文的意思,就读了1000多遍,真的硬生生的背了出来,还是背的滚瓜烂熟。每次我一读到这儿就觉得他真是厉害,自己万分佩服。

现在的我们,无论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也要像郭靖一样,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时,千万不要心灰意冷。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多多少少都会有一定的缺点和不足,但不能因为自己的不足而挡住我们前进的脚步,这个才是正确的,也是我读《射雕英雄传》最大的感受。

乔和小说读后感篇3

大约是初中的时候吧,初次看《水浒传》,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着我,我甚至被感动得涕泪横流,但偶然的机会,我又一次拿起了《水浒传》,想重温儿时的记忆,没想到,曾经感动过我的《水浒传》却让我很失望。我佩服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但这本书,在思想方面却显得很不足。

一、无是非观。我总结了一下,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杀人,而且有些是无辜的人。史进杀李吉,李吉并非有罪,即使有罪,也罪不至死。即使是我敬重的武松,也在杀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时,杀了后槽、两个丫鬟、张都监的两个亲随和其他一些人。石秀杀死了和杨雄妻子通奸的和尚和帮助和尚通奸的头陀,杨雄杀死了丫鬟迎儿和自己的妻子。还有,在攻陷一座城池或庄寨时,都要把长官一家良贱杀尽。

为救宋江,劫法场时,李逵杀人最多,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

李逵嗜杀成性,在血洗扈家庄后,宋江斥责他说,扈成已经投降,何必杀他一家人。但念在李逵有功劳的份上,权且将功折罪,李逵却说:“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杀人竟然还杀得快活,骇人呐!

宋江在浔阳楼上提的反诗里,有这样两句,“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似乎杀人是为了报个人的冤仇。

攻打完祝家庄后,宋江与吴用商议,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石秀禀说起这钟离老人指路之力,“也有此善心良民在内,亦不可屈坏了好人。”宋江听罢,叫石秀去寻那老人来。石秀去不多时,引着那个钟离老人来到庄上,拜见宋江、吴学究。

宋江取一包金帛赏与老人,永为乡民:“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什么是善,就是因为给梁山好汉指路了,典型的“对我好就是好人”的论调。

攻打完北京后,柴进和蔡福到家中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蔡福道:“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见说,便去寻军师吴用。比及寻着,吴用急传下号令去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伤的可是无辜的百姓啊!

为了逼秦明落草,宋江设计让人穿了秦明的盔甲,攻打了青州城,把许多好百姓杀了,又把许多房屋烧了。

为逼朱仝入伙,设计杀死了小衙内——沧州知府亲子,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就算他的父亲恶贯满盈,孩子也是无辜的呀。

放火。例如,鲁智深火烧瓦官寺、晁盖上梁山时烧了自己的寨子、武松在蜈蚣岭烧了坟庵,穆弘上梁山时,也把庄院一把火烧了,这样的情节就更多了,不知道这样做用意何在?

此外,攻打祝家庄,实为借粮,并非义举,可宋江却说:“祝家庄那厮,好生无礼,平白欺负俺山寨,因此行兵报仇……”其实,祝家庄门上的标语(填平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和抓了时迁只不过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而已。

在被迫上梁山前,许多英雄好汉本就是打家劫舍的或者是一方恶霸。就连晁盖也是打家劫舍的,虽说是“劫富”,可却没怎么“济贫”。穆春本是揭阳镇一霸,只因为薛永私自在他的地盘上卖艺,便吩咐人不要施舍他钱,他把宋江给了薛永五两银子视为对他权威的挑战,便吩咐客家和店家不许接纳宋江他们,可当知道此人是宋江时,便扑翻身便拜。看过《水浒传》的人都晓得,这样的情节不少。

书中很多英雄人物确实是被官逼得上了梁山,象林冲、武松、宋江,那时的吏治确也有些残酷。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原来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了残生性命……”吏治的严酷与不合理可能是导致反抗最直接的原因。可也有很多人如阮氏三兄弟却不是如此,也有一些人是被这些好汉们逼上了梁山的,如秦明、萧让、金大坚、黄信、李云、李应、徐守、卢俊义等。

二、乱世的志士往往有些无赖(老舍语),鲁智深到处赊帐,只说,先记上,改天再还,从店小二等对他的态度来看,他估计也是一霸,就连镇关西见了他,也是慌忙出柜身来唱诺道:“提辖恕罪。”这鲁达到处打人,而且有时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打人,如在旅店救那父女俩逃走,店小二阻拦时,鲁达大怒,打了那小二一巴掌,只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落了两颗门牙,其实店小二何错之有?到后来大闹五台山,更是流氓行经。杨志在生辰纲被劫后,也吃过霸王餐。

三、义气、人情大于法,宋江得知官府要缉拿晁盖,便去给晁盖通风报信。宋江杀了阎婆惜,知县却一味护着宋江,只想把事情朦胧做在原本无辜的唐牛儿身上。武松杀死西门庆、潘金莲后,知县也一心要周全他。说到人情,宋江惯会使人情,发配到江州府,到处使银子,因此无一不喜欢宋江。戴宗因宋江没送例银,大怒,喝道:“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且打这厮一百讯棍。”当知道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宋江时,戴宗马上便和其称兄道弟。人情在中国可真是源远流长。

乔和小说读后感篇4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乔和小说读后感篇5

今天,我在学校看了一部叫《藏獒多吉》的电影。

故事讲的是小主人公田劲因为妈妈去世、来到草原,跟一直在这里居住的父亲生活。田劲的父亲是这里的医生,因为医生的职责,草原的人们需要他,所以他在儿子很小的时候选择了在草原和这些牧民生活在一起。而田劲的妈妈不适应草原的生活,从小带着他回到了城里。田劲刚到草原时一切都不适应,但是草原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规则,这里的人都要学会独立生存。所以父亲毅然而然让田径独自去放羊,在放羊的过程中,他遭遇了两次危险,但都被藏獒所救,多吉是因为主人被一个身躯非常庞大的恶魔侵袭而死,为了给主人报仇,寻找那只恶魔来到这里。但是藏獒群体也有生存法则,不会轻易接受一个陌生者来此,于是他们只能通过战斗来决断,那日和多吉也因此而结缘,那日是一只母藏獒,他们因为打斗坠入悬崖,牧民都以为他们活不了了,但是田劲不放弃,跑到悬崖之下找到了多吉和那日,它们也因此而得救。之后,多吉和那日相爱了,它们一起融入到草原、过着平静的生活,然而好景不长,草原上出现了人畜被侵袭而导致离奇死亡的事而变的紧张起来,强盗首领的弟弟也遇害了,当时多吉站在尸体旁边、因此被误认为是凶手,强盗首领要杀多吉为弟弟报仇,田劲便带着多吉和那日跑了出来,最后多吉终于找到了那只黑色的恶魔,獒王带着群体也一直追随过来,在恶魔的面前、它们显得那么渺小和无力,但是他们不放弃,一直在和恶魔打斗,最后多吉和獒群终于战胜了恶魔,多吉也用尽了所有的力气,鲜血直流、奄奄一息,田劲赶来,抱着伤痕累累的多吉伤心哭泣,正在这时雪崩发生了,多吉意识到了危险,弱弱滴睁开眼睛,用尽了它最后的力气,用嘴叼起田劲把他甩在了背上、用它也许是一生最快的速度抢在了雪崩的前面,救了田劲,而自己却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这个故事很简单,看似就是一部动画片,但是看完之后却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因为它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内心。

也许每一部电影能够把故事完整的讲出来,但是我觉得、能够带给观众以启迪、能把感情以及价值观往正确方向引导的,才是值得一看的好作品,不得不说,《藏獒多吉》做到了这点,人类把狗当成是朋友,狗也会把人类当成是朋友,人与狗之间的友情胜过人与人之间的友情,这才是最最难得可贵的地方…

本文永久网址